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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好居民医保门诊待遇,小病慢病有保障

发布日期:2026-09-01 09:51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很多群众以为居民医保只有住院才能报销,普通门诊、两病用药、门诊慢特病同样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,正常参保缴费即可享受,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政策

一、普通门诊统筹(感冒发烧、常见病多发病)

参保居民可在任一基层定点医疗机构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乡镇卫生院及所属村卫生室)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设起付线,政策范围内费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65%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元,仅限本人使用,不结转下一年度就医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,定点机构直接结算,不用跑腿手工报销

二、高血压、糖尿病“两病”门诊用药保障

未达到门诊慢特病标准,确诊高血压、糖尿病的参保居民,可申请两病待遇,专门保障降压、降糖药品费用。居民“两病”不设起付线,政策范围内报销75%单病种年度最高支付300元同时患两种病或糖尿病使用胰岛素,年度最高支付600元所备案定点医疗机构购药直接结算

三、门诊慢特病待遇

患有冠心病、脑梗死等慢性病,按规定完成资格认定备案后,享受门诊慢病保障。按医疗机构等级执行对应报销比例,待遇高于普通门诊满足条件可享受双通道药店购药报销,方便特殊疾病用药。

有政策疑问,可到医保经办窗口、定点医疗机构咨询。市直医保咨询电话:0546-6231639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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