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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说医保:不同医院门诊报销,起付线到底怎么算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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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9日,东营市医保局热线接到张大爷的咨询电话。张大爷长期在东营区人民医院门诊开药,原本药费已经过了起付线,能正常报销。可今天他到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取药,药费却全部自费了。张大爷很不解:明明起付线已经到了,换个医院怎么就不能报销了呢? 其实,不少参保群众都遇到过类似情况。这主要是因为,我市职工门诊统筹按医院级别分别设定起付线,具体标准为:一级医院200元,二级医院400元,三级医院600元。起付线按年度累计,在不同级别的医院就诊,起付线要累加计算。举个例子:如果您先在一级医院看病,费用累计到200元后,再转到二级医院,这时需要补足200元的起付差额(达到400元)后才能按二级医院比例报销;但如果年度内已经累计到三级医院的600元起付线,之后再去任何级别医院就诊,就不需要再扣起付线了。 张大爷之前去的东营区人民医院是二级医院,合规费用已经超过400元起付线,所以能正常报销。而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是三级医院,起付线为600元,需在已累计的400元基础上再补200元,达到600元后方可享受报销。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解释,张大爷终于明白了。 如果您还有医保方面的疑问,欢迎拨打东营市医保服务热线:6231639/6231638,或关注“东营医保”公众号,获取更多医保信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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